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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申请6个月失业金,为何领到2个月后停发了?原因是那样

时间:2023-08-23 10:21:56 编辑: 江苏人事考试网

成功申请6个月失业金,为何领到2个月后停发了?失业金如何领取?随小编来看看。

自打6月低,我成为一名无业者,见到失业者能够领取失业金的,便去申请了,但申请前要看是否符合条件的?

1、3月份,因为公司倒闭,职工散伙,他申请失业金,各类材料符合规定,审批通过,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金。

2、4月份,5月份成功领到了。6月份发觉没收到,7月刚来社保咨询原因。

3、恰好约到咨询机遇,就和他一起去问。经过一番掌握,以前申请原因是:公司倒闭,职工散伙,中断社保(非个人原因中断社保)。谁知在6月份期内,倒闭的公司被另一企业收购。我同事不知道,但社保网站数据结果是:他原先的企业正常营业,不是倒闭,不符合申请要求,因此不发了。

怎样领取失业金?

城区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为失业人员出示停止或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告知其依照法定享有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力,并把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是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区公司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公司为其开具的停止或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测算。失业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派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出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属单位和本人依照法定累计交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交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交费时间10年以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交费时间重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和上次下岗应领到而并未领取的失业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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